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 分数线 | 学习 方式 | 拟招收 名额 | 备注(参加复试人数)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国家线 | 全日制 | 5 | 3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376 | 全日制 | 40(含推免1人) | 47 |
新闻传播学 | 国家线 | 全日制 | 17(含推免2人) | 5 |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国家线 | 全日制 | 5 | 4 |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30分,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英文交流等
2.专业测试
所有专业均须进行专业测试,分值为12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3.综合素质面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及综合素质等。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准备好涵盖实践经历,实践作品的简要材料,不超过3页,共3份)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新闻与传播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①媒介技术与社会发展;②新闻传播思想史。(上述内容未限定书目)
教育技术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①教学系统设计;②Python程序设计。(上述内容未限定书目)
考试时间:120分钟,每门课60分钟
分值:每门课程满分分别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一志愿上线考生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报到、资格审查 | 4月2日 9:00—11:30 | 名达楼M4208 学院二楼会议室 | 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政审表 |
专业测试 | 4月2日下午14:00—16:00 | 惟义楼 | 身份证 | |
3 | 外语口语听力 | 4月3日全天 | 惟义楼 | 身份证 |
4 | 综合素质面试 | 4月3日全天 | 惟义楼 | 身份证 |
四、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拟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1.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单独排名录取;
2.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按专业排名,按计划数录取;
(三)候补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按序补录。
特别说明:候补录取具有不确定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对待候补录取资格。因考生选择候补录取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补录时,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四)其他要求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或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七、公示网址
八、申诉渠道
新闻与传播学院:0791-88131651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本实施细则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