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党员服务站
规
章
制
度
第一章 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总则
(一)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党员服务站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接待受理人员要热情接待、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服务站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协调解决。
2、对党员服务站受理的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情况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间内须佩戴党徽、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来访的党员群众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
2、党员服务站在接待受理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并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3、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街道组织办公室报告。
4、对党员、群众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情况,立即向街道组织办公室报告。
(三)信息沟通制度
1、党员服务站每月一次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
2、要及时收集信息,汇总信息,形成有价值的摘报内容,定期向街道组织办公室报送。
3、及时将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人物写真、服务案例分析等报街道组织办公室。
(四)“五必访”制度
党员生病住院必访,流动党员登记后必访,党员遇到特殊困难必访,热心支持支部建设的党员必访,党员去世必访。
(五)服务站工作原则
1、热心服务原则。要明确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以热诚饱满的心态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团结协作原则。要求各部门在站长、副站长的统一部署下,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协调行动、相互配合,形成服务站工作的合力和有机整体。
3、创新思维原则。开展服务工作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内容以及方式、成员培养等诸多方面不断创新。
第二章 工作中心规章制度
政治学习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 系党员服务站办公室主要负责站内综合协调、文书处理、资产管理、通知联络与出访接待等各项行政保障事务。
第二条 协调服务站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服务站相关活动的安排与管理,并对站内各成员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录。
第三条 负责每次大小例会的笔录工作。
第四条 负责管理办公室的一切日常事物,保证办公室整洁、干净、美观。
第五条 通过敏锐的宣传眼光发现学生党员中具有典型的问题,增强宣传意识,积极开展相关报道。密切联系时代主题,采编高质量的新闻亮点,引导学生党员,开创新局面。负责学生简报的策划编写。
第六条 负责活动海报横幅的设计制作,活动图片的采集处理存档。
(二)信息采写规章制度
第七条 系党员服务站文体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服务站各项文体活动,并牵头负责筹备服务站文艺活动等事宜。
第八条 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同时考察培养文艺人才,为我系营造一个高雅的艺术氛围,提高我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
(三)公益实践中心规章制度
第九条 党员服务站组织部主要负责管理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第十条 根据系党委要求收资料并负责编写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员服务站工作简报。
第十一条 组织进行党员考核、认定和评优评先活动 。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员服务站成员考核具体要求
为加强党员服务站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充分发挥我党员服务站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党员服务站成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党员服务站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员服务站成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全面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员服务站所有成员
(三)考核等级:80—100为优秀,60—80为良好,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形式:实行积分制。
(五)考核细则:
1.值班(20分)
按照已经安排好的值班表进行值班,旷到一次扣5分,如有病假、事假请假者,须向中心主任或办公室部长请假,病、事假若找到人代替者不扣分,否则扣5分,扣完为止。
2.会议考勤(20分)
每次党员服务站的会议,迟到者若提前两个小时请过假者,扣1分,未请假迟到者(10分钟内)一次扣3分,旷到者(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到)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凡有病假、事假者,须向办公室部长请假,否则作旷到处理。
3.活动考勤(20分)
(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根据部门所安排情况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2)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执行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3)党员服务站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党员服务站成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以上活动,若有事请假者,根据正当证明,可不扣分。
4. 干部纪律(20分)
(1)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说话得体,行为举止得体,计5分。
(2) 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计10分。在党员服务站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党员服务站形象者,一次扣5分;
(3)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计5分。
5.部门工作(20分)
(1)对于自己部门所交代的工作积极认真,并且能很好完成的计17—20分
(3)不能完成部门所交代任务的计15分以下
(六)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成绩对成员进行奖励或惩罚,其中注意若考核成员为党员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考核成绩过低者课延长期考察时间。
附件一:
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员签到表
序号 | 姓名 | 部门 | 时间 |
附件二:
党服工作记录表
活动负责人 | 活动时间 | ||
活动地点 | 参与党员人数 | ||
参与积极分子人数 | 参与活动总人数 | ||
认证时长 | 签到签退秩序 | ||
活 动 记 录 | |||
活 动 总 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