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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制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下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全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工作;成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指导咨询小组,对专业综合改革进行指导。
2、人员保障。各个部门在各个环节中全力配合,党(校)办、宣传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中心、科技处、教师教育处、人事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师资培训中心等部门都将制定配套方案;引进省内外高端智力资源,聘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邀请国内外具有实践经验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
3、经费保障。加大投入,设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项资金。文管类专业每个建设点支持建设经费30万元,理工类专业每个建设点支持建设经费60万元,并要求各学院给予配套,对申报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成功者,给予1:1的配套经费。
4、政策支持。对获批省级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学院和人员,学校将给予奖励,在年度单位考核中每项分别给学院加2分和5分,对项目参与人员在各种教学奖项评选以及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所获得的工作量视为科研工作量。